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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时间:2020-07-21 09:30:00   来源:默认部门    阅读次数:
 

保山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联合组织保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集中开展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双向选择,公平竞争,规范程序,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在8月30日前,各市属企业自主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人数

市属4户国有企业计划共招聘高校毕业生27名。

具体招聘单位和名额如下(各企业招聘公告详情请到“保山国资”微信公众号“国企招聘”菜单查看):

(一)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6名;

(二)保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名;

(三)保山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4名;

 

(四)保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名。

 

四、招聘时间、岗位、条件和程序

各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公告将于7月25日前在各类人才招聘平台、企业网站公开发布,8月30日前完成招聘工作。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保山先锋、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保山市社会保险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将链接发布各市属企业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和工资待遇等相关信息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由各企业集团或用人单位在单位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严肃进行查处。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须遵守和满足此次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承诺完全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诚信参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提供真实有效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三)各招聘单位应规范工作程序,严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监督电话: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0875-2216187;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221677。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企业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考生遇有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条件及招聘程序等具体问题,可直接拨打各招聘单位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保山市委教育体育工委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