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要求 |
责任人 |
第2周 — 第7周 |
修改、完善、定稿 |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完成论文,形成定稿并提交至“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
学生 指导教师 |
学生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
学生 |
第8周 |
指导教师审阅 |
指导教师按规范要求审阅毕业论文,撰写指导教师意见,评定指导教师成绩。对达不到结题要求的论文,继续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学生按要求限时修改完善。 |
指导教师 |
检测 |
指导教师提交检测毕业论文。检测符合相关要求的论文才能进行交叉评阅。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论文,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指导教师 |
第9周 |
交叉评阅 |
各系(专业)安排评阅教师评阅毕业论文成果,撰写评阅教师意见,评定评阅教师成绩。 |
专业负责人 评阅教师 |
第10周 |
答辩资格审查 正常答辩 |
两位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均大于65分的论文方能进入答辩环节。 各系(专业)组建毕业论文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组织学生进行逐个公开答辩,撰写论文质量分析,评定答辩成绩。 |
专业负责人 答辩组成员 |
第11周 |
第二次评阅和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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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 指导教师 |
第12周 |
成绩提交 |
专业负责人核算毕业论文成绩,完成成绩录入,将成绩登记表提交教学秘书。 |
专业负责人 |
第13周 |
材料提交 |
以专业为单位提交毕业论文相关材料至教学秘书处存档。 |
指导教师 专业负责人 |
第14-16周 |
总结 |
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
专业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 |
说明:
1. 毕业论文成果实行格式规范一票否决制。
2. 查重、评阅和答辩过程中有争议的论文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
3. 毕业论文工作过程中不出勤、联系不上、不做论文的学生,由指导教师提交书面材料至教学秘书处,学院统一处理。
4. 本工作安排若滞后于学校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或学校发布新的要求等,将按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执行。
数理学院
2024年3月20日